《夺你[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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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键盘的声音消失无踪。。
钟离锦眉头一松。
宁玥飞快地走进厕所关上门,几步来到洗手台,接了几捧水泼在脸上,好一会儿,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天生与人为善的温和的面孔上,一双眼睛已然通红,她几乎想痛哭出声,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知道林刻骨竟然没有死,还因为……他失忆了。
钟离锦本就黏人,之前是商寒之不给黏,现在给黏了,更是黏人得不行,两人手牵手地出了公寓,进楼梯,在四楼的时候遇上了眯着眼一副没睡醒却饿得不得不下楼去食堂吃早餐的金安安。
这一点总是让何汀澜有些不舒服,她最讨厌,最常诅咒她们成为社会蛀虫,碌碌无为一生的人,一个钟离锦,一个钟水晶,偏偏都没有如她所愿,成为比她差的人,今年更是倒霉的同时遇到了这两人。
“回去?你想回哪里去?你还有家吗?”金发有些蓬松的男人看着地上碎掉的盘子和晚饭,脸色阴郁。
钟离锦脸上的笑意一僵,愣愣地看着他。
他一定很爱她,才会去学手语,才会在意能不能与她的亲人交流。
“没错!既然做错事的人是我,你为什么不让我知道那些过去?为什么不让我知道更详细的那些事?!”钟离锦愤怒地质问,她今天本没有想过要跟商寒之吵架的,可事情有些出乎意料,她无法不在意。
有人说过,林刻骨天生就是个军人或者高危犯罪分子,他不仅有动物一样的对万物的敏锐性,在侦查、潜入、打斗等等上的天赋堪比在科学界的钟离锦和商寒之,否则当初他不会才加入太平洋舰队不久便受到重用,如果不是那场索马里海盗袭击中“牺牲”,现在已经不知道走到哪个位置了。
忽然,一辆机车冲了过来,停在COT铁门外,一道略纤薄的少年般的身影戴着安全帽坐在上面,看不清脸。这正是林刻骨的那辆。
为首的男人一头乌黑如墨的碎发,双手插在白袍兜里,身材颀长削瘦,步伐好似轻缓却又利落,戴着的眼镜镜片被阳光照得反着白光,遮挡住他的眼眸,然而他的侧面下颚到下巴的弧线优美,鼻梁挺拔,唇瓣削薄。明明穿着跟其他人一样的白袍,阳光洒在他身上却好像反光反得厉害,却又丝毫没有温度,满是清冷淡漠,以至于他如此引人注目一眼便瞧见他,就像茫茫冰原中,一棵笔直伫立的树,遗世独立,拒人千里。
“是啊,专门为平安做的,你尝尝。”钟离锦亲近地给他夹菜,然后问道:“以前有吃过我做的菜的吧?”
房门打开,穿着白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身后是韩立。
钟离锦本能的讨厌下雨天,总觉得这种天气影响心情之余,还影响运气。
另一边,商寒之第四次问钟离锦,“你真的不跟我去研究楼?”
感谢雨淬妞成为我的贡士,么么么么请每天默念爱果子一万年~嘿嘿嘿?(°?‵?′??)
商寒之轻轻放下筷子,无波清冷的目光把她从头扫到尾,头发凌乱,穿着拖鞋,没有戴名牌,显然没有准备好上班,神情躲闪,满头大汗,心虚的表现……因为她跟钟离锦是朋友,钟离锦之前为了帮她捡东西爬了树,所以他对她也就稍微关注了一些……
黑色的车子沿着平坦蜿蜒的山路前行,不是开往入口,而是“后门”,那跟兰市相邻的J市边缘所在。
每一块藏在地面下几公分的陷阱板全部打开,原本的一块块圆板都变成了空心的环,中心的掩盖收缩起来后,就形成一个个覆着块地皮的陷阱,底下甚至还有倒刺,掉下去就休想再爬出去。简单,却绝对实用。
“以前,我和父母住在这里,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他推开别墅大门,灰尘飞扬,老旧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是全部用白布盖起的沙发和家具,本该光洁的瓷砖地板被厚厚的灰尘盖得看不见一丝光滑。
“你是谁?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钟离锦想起他那类似于爱恨交织的目光。
“那是因为我没有听到你刚才的话。还有,宁死不屈坚持原则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毁于一旦的科学家,一点也不愚蠢。相反,你不觉得愚蠢的人是你吗?你自己也说了,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们,你们被挖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条路你不及时离开,反而一路走下去?难道你以为,真的会有哪个恐怖组织真的能称霸或掌控或毁灭世界?虽然说出来老土又矫情,但是这是真的,林刻骨,邪不能胜正。”
也不知道是不是雨下得太大,车子在半路熄了火,且怎么开都开不起来,联络了商寒之,商寒之说派别人来接,所以她只好坐在车里等,不一会儿司机脸色变幻,不自觉地捂着肚子,很不好意思的表达了他肚子疼得去排泄下的需求,然后冒着雨跑进了灌木丛里消失不见。
“不想跟我说点过去的事吗?”钟离锦微笑着问道。
“你是谁?”钟离锦把问题抛向平安。
林刻骨接起来,屏幕上出现一个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男人,白人,穿着白色的西装,笑容看起来温和,温和中又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他热情地出声,说的是不太标准的美式英语:“快让我看看,我亲爱的Dr·astrid在哪儿呢?”
钟水晶心里有些怵,觉得这样的商寒之有些可怕,像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可她还是昂起下巴,显得趾高气扬,理直气壮,“因为你们而导致我们酒店的名誉损失费!”她就是想找商寒之麻烦,昨天被绑架的是他的伴侣吧,活该!让他眼瞎!
看,她是如此喜欢见到这个人,从昨天第一次见面就有那种心动的感觉,她不是傻瓜,这种感觉叫喜欢,失忆前的自己一定很喜欢很喜欢他,否则为何影响到失忆后的她?就是不知道之前的自己是不是追求过他了,不过没有也没关系,她可以从现在开始。
钟离锦眉头一松。
宁玥飞快地走进厕所关上门,几步来到洗手台,接了几捧水泼在脸上,好一会儿,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天生与人为善的温和的面孔上,一双眼睛已然通红,她几乎想痛哭出声,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知道林刻骨竟然没有死,还因为……他失忆了。
钟离锦本就黏人,之前是商寒之不给黏,现在给黏了,更是黏人得不行,两人手牵手地出了公寓,进楼梯,在四楼的时候遇上了眯着眼一副没睡醒却饿得不得不下楼去食堂吃早餐的金安安。
这一点总是让何汀澜有些不舒服,她最讨厌,最常诅咒她们成为社会蛀虫,碌碌无为一生的人,一个钟离锦,一个钟水晶,偏偏都没有如她所愿,成为比她差的人,今年更是倒霉的同时遇到了这两人。
“回去?你想回哪里去?你还有家吗?”金发有些蓬松的男人看着地上碎掉的盘子和晚饭,脸色阴郁。
钟离锦脸上的笑意一僵,愣愣地看着他。
他一定很爱她,才会去学手语,才会在意能不能与她的亲人交流。
“没错!既然做错事的人是我,你为什么不让我知道那些过去?为什么不让我知道更详细的那些事?!”钟离锦愤怒地质问,她今天本没有想过要跟商寒之吵架的,可事情有些出乎意料,她无法不在意。
有人说过,林刻骨天生就是个军人或者高危犯罪分子,他不仅有动物一样的对万物的敏锐性,在侦查、潜入、打斗等等上的天赋堪比在科学界的钟离锦和商寒之,否则当初他不会才加入太平洋舰队不久便受到重用,如果不是那场索马里海盗袭击中“牺牲”,现在已经不知道走到哪个位置了。
忽然,一辆机车冲了过来,停在COT铁门外,一道略纤薄的少年般的身影戴着安全帽坐在上面,看不清脸。这正是林刻骨的那辆。
为首的男人一头乌黑如墨的碎发,双手插在白袍兜里,身材颀长削瘦,步伐好似轻缓却又利落,戴着的眼镜镜片被阳光照得反着白光,遮挡住他的眼眸,然而他的侧面下颚到下巴的弧线优美,鼻梁挺拔,唇瓣削薄。明明穿着跟其他人一样的白袍,阳光洒在他身上却好像反光反得厉害,却又丝毫没有温度,满是清冷淡漠,以至于他如此引人注目一眼便瞧见他,就像茫茫冰原中,一棵笔直伫立的树,遗世独立,拒人千里。
“是啊,专门为平安做的,你尝尝。”钟离锦亲近地给他夹菜,然后问道:“以前有吃过我做的菜的吧?”
房门打开,穿着白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身后是韩立。
钟离锦本能的讨厌下雨天,总觉得这种天气影响心情之余,还影响运气。
另一边,商寒之第四次问钟离锦,“你真的不跟我去研究楼?”
感谢雨淬妞成为我的贡士,么么么么请每天默念爱果子一万年~嘿嘿嘿?(°?‵?′??)
商寒之轻轻放下筷子,无波清冷的目光把她从头扫到尾,头发凌乱,穿着拖鞋,没有戴名牌,显然没有准备好上班,神情躲闪,满头大汗,心虚的表现……因为她跟钟离锦是朋友,钟离锦之前为了帮她捡东西爬了树,所以他对她也就稍微关注了一些……
黑色的车子沿着平坦蜿蜒的山路前行,不是开往入口,而是“后门”,那跟兰市相邻的J市边缘所在。
每一块藏在地面下几公分的陷阱板全部打开,原本的一块块圆板都变成了空心的环,中心的掩盖收缩起来后,就形成一个个覆着块地皮的陷阱,底下甚至还有倒刺,掉下去就休想再爬出去。简单,却绝对实用。
“以前,我和父母住在这里,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他推开别墅大门,灰尘飞扬,老旧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是全部用白布盖起的沙发和家具,本该光洁的瓷砖地板被厚厚的灰尘盖得看不见一丝光滑。
“你是谁?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钟离锦想起他那类似于爱恨交织的目光。
“那是因为我没有听到你刚才的话。还有,宁死不屈坚持原则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毁于一旦的科学家,一点也不愚蠢。相反,你不觉得愚蠢的人是你吗?你自己也说了,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们,你们被挖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条路你不及时离开,反而一路走下去?难道你以为,真的会有哪个恐怖组织真的能称霸或掌控或毁灭世界?虽然说出来老土又矫情,但是这是真的,林刻骨,邪不能胜正。”
也不知道是不是雨下得太大,车子在半路熄了火,且怎么开都开不起来,联络了商寒之,商寒之说派别人来接,所以她只好坐在车里等,不一会儿司机脸色变幻,不自觉地捂着肚子,很不好意思的表达了他肚子疼得去排泄下的需求,然后冒着雨跑进了灌木丛里消失不见。
“不想跟我说点过去的事吗?”钟离锦微笑着问道。
“你是谁?”钟离锦把问题抛向平安。
林刻骨接起来,屏幕上出现一个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男人,白人,穿着白色的西装,笑容看起来温和,温和中又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他热情地出声,说的是不太标准的美式英语:“快让我看看,我亲爱的Dr·astrid在哪儿呢?”
钟水晶心里有些怵,觉得这样的商寒之有些可怕,像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可她还是昂起下巴,显得趾高气扬,理直气壮,“因为你们而导致我们酒店的名誉损失费!”她就是想找商寒之麻烦,昨天被绑架的是他的伴侣吧,活该!让他眼瞎!
看,她是如此喜欢见到这个人,从昨天第一次见面就有那种心动的感觉,她不是傻瓜,这种感觉叫喜欢,失忆前的自己一定很喜欢很喜欢他,否则为何影响到失忆后的她?就是不知道之前的自己是不是追求过他了,不过没有也没关系,她可以从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