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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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存勖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身边,盯着我,眼睛里射出辛辣的光芒。。
是日,正在吃早饭,却忽然听得人来报说常掌柜病故。我大吃一惊,忙换衣服,叫人备礼,打算去常掌柜家探望——母亲见我病得脸涨耳红,很是担心,又加上常掌柜的家远在郊外,来回需得小半日,便想让家里的总管王伯和阿吉代去。但是,常掌柜是家里多年的老人,这种场合必然也有不少王家的主事、伙计前去,作为东家,王家的人是无论如何不能少的。为此,母亲想亲自前去,但她近来身体也不是很好,万一劳累过度旧疾复发,怎么可好?到时候连同大嫂也得跟着一起衣不解带,熬夜照料,比我自己生病受罪还要难受。最后,她终于被我和大嫂劝住,还是由忍着病痛的我和小杨一起去了。
如果现在王氏茶庄还在我的掌管之下,恐怕我会像当年母亲那样,毫不犹豫的说,答应日本人,以钱换命。可是现在——
“既然皮糙肉厚,还怎么烂掉?”我笑着把她推回去。
就算元存勖真的喜欢我,可是他的那种喜欢,那点儿喜欢,却有着不可承受之痛、之重。
“是一个人。”我踟蹰片刻,淡淡的说出。
我的语气、措辞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而不是在说自己。
致死原因:中毒
看着母亲忽然间衰落的背影,我不由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那包点心,真希望,那股带着亲人味道的热量,永远不要从我的手心散出。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这么血性!风尘女子之中,竟然有如此凛然无畏的巾帼女杰!我甚至不曾估量过她对元存勖的爱,到底有多深,才会促使她这样以身犯险,不惜身死!
我则笑着说了句“见笑”。
“你就当是梦吧。”我笑道,“梦里的高兴,想留就留;梦里的不好,想忘便忘。”
这次回来,一是因为我已经从英国的大学毕业,二是因为三弟德元考上了大学。他在学习上极为用功,少时多次跳级,如今才十七岁就考上了大学,可谓少年成才,族人为之欢庆,大哥决定为这件事大办盛典——我便被母亲他们千呼万唤催回来的。
于是,我破天荒的——连自己都有些诧异的主动走了过去,不知被什么驱动着;很礼貌的冲他微微一笑。
我听了,默然不语。
我大为不解,刮了刮耳朵。
人性啊,真是极可恶的东西!当你全心全意对一个人投入时,这人往往会背叛你。因为你已经全然付出,再也没有新鲜感,也再没有追求和利用的价值。放低了自己,得到的便是“不珍惜”。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是你让我睡在这的啊!”
渠家老爷和三叔因为同在县里的私塾读过书,又同一年考上了秀才,所以交情很好。渠老爷和他的夫人连生了四个女儿,才得了这么一个独子,因此视若珍宝,爱惜得很。
“这是元存勖的话,他的话你也不听?”
他似乎有些惊诧,可能注意到了我手表上几颗光闪闪的钻石——毕竟,戴表的女子不多,戴着钻石表的更是寥寥。
“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你们——是什么关系?”元存勖看着文澍离去的背影问道。
这间宅子,显然小了很多,旧了很多。不过,虽然面积不大,也算不上气派,却打理的井井有条,十分干净,可以看出女主人的持家有方。
文澍又一次定住了。
我站起身,转身就要走——对于挣扎了一个晚上的我来说,此时趁那条蛇没有回来,赶紧离开这只狗,是最好的举措。
我听了,拍了拍身上的土,起身道,“别小看王槿初。”
明曦从学校给家里打来电话,特地请我代她收集所有参会者的名片。
我听了,顿时眼前一晕,把持住最后几分力气,道,“那赶紧叫二少爷回来。”
是日,正在吃早饭,却忽然听得人来报说常掌柜病故。我大吃一惊,忙换衣服,叫人备礼,打算去常掌柜家探望——母亲见我病得脸涨耳红,很是担心,又加上常掌柜的家远在郊外,来回需得小半日,便想让家里的总管王伯和阿吉代去。但是,常掌柜是家里多年的老人,这种场合必然也有不少王家的主事、伙计前去,作为东家,王家的人是无论如何不能少的。为此,母亲想亲自前去,但她近来身体也不是很好,万一劳累过度旧疾复发,怎么可好?到时候连同大嫂也得跟着一起衣不解带,熬夜照料,比我自己生病受罪还要难受。最后,她终于被我和大嫂劝住,还是由忍着病痛的我和小杨一起去了。
如果现在王氏茶庄还在我的掌管之下,恐怕我会像当年母亲那样,毫不犹豫的说,答应日本人,以钱换命。可是现在——
“既然皮糙肉厚,还怎么烂掉?”我笑着把她推回去。
就算元存勖真的喜欢我,可是他的那种喜欢,那点儿喜欢,却有着不可承受之痛、之重。
“是一个人。”我踟蹰片刻,淡淡的说出。
我的语气、措辞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而不是在说自己。
致死原因:中毒
看着母亲忽然间衰落的背影,我不由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那包点心,真希望,那股带着亲人味道的热量,永远不要从我的手心散出。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这么血性!风尘女子之中,竟然有如此凛然无畏的巾帼女杰!我甚至不曾估量过她对元存勖的爱,到底有多深,才会促使她这样以身犯险,不惜身死!
我则笑着说了句“见笑”。
“你就当是梦吧。”我笑道,“梦里的高兴,想留就留;梦里的不好,想忘便忘。”
这次回来,一是因为我已经从英国的大学毕业,二是因为三弟德元考上了大学。他在学习上极为用功,少时多次跳级,如今才十七岁就考上了大学,可谓少年成才,族人为之欢庆,大哥决定为这件事大办盛典——我便被母亲他们千呼万唤催回来的。
于是,我破天荒的——连自己都有些诧异的主动走了过去,不知被什么驱动着;很礼貌的冲他微微一笑。
我听了,默然不语。
我大为不解,刮了刮耳朵。
人性啊,真是极可恶的东西!当你全心全意对一个人投入时,这人往往会背叛你。因为你已经全然付出,再也没有新鲜感,也再没有追求和利用的价值。放低了自己,得到的便是“不珍惜”。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是你让我睡在这的啊!”
渠家老爷和三叔因为同在县里的私塾读过书,又同一年考上了秀才,所以交情很好。渠老爷和他的夫人连生了四个女儿,才得了这么一个独子,因此视若珍宝,爱惜得很。
“这是元存勖的话,他的话你也不听?”
他似乎有些惊诧,可能注意到了我手表上几颗光闪闪的钻石——毕竟,戴表的女子不多,戴着钻石表的更是寥寥。
“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你们——是什么关系?”元存勖看着文澍离去的背影问道。
这间宅子,显然小了很多,旧了很多。不过,虽然面积不大,也算不上气派,却打理的井井有条,十分干净,可以看出女主人的持家有方。
文澍又一次定住了。
我站起身,转身就要走——对于挣扎了一个晚上的我来说,此时趁那条蛇没有回来,赶紧离开这只狗,是最好的举措。
我听了,拍了拍身上的土,起身道,“别小看王槿初。”
明曦从学校给家里打来电话,特地请我代她收集所有参会者的名片。
我听了,顿时眼前一晕,把持住最后几分力气,道,“那赶紧叫二少爷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