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情仇]
银河幻想 > 走火[情仇] > 走火[情仇]
字体:      护眼 关灯

《走火[情仇]》

 傅展就这样维持着脚踏二兽的姿势,稳稳地和她对视,眼神传递着强烈的暗示,他又说一遍,“你要不要去刚才那里换个衣服。”。

  手机忽然间开始震响——盗火者终于有反应了,一接起来安杰罗就在气急败坏地喊,“那辆大货车正在往你们的对向开来,只剩10公里了!”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脸上有条肌肉抽动了下,“他……是个特别危险的人,我不想冒风险,我受够风险了。”

  他看了她一眼,眼底似乎闪着恶作剧的光,李竺心底有点隐隐不妙的感觉,但她什么也不能说,只能冒着冷汗听傅展继续表演,“——我们正在私奔。”

  真没得吗?李竺不想争吵了,她昏昏沉沉地说,“如果真的断水了——死得肯定很难看,又痛苦,我不想那样死。”

  “现在只有我们能给钱了!”

  这是个艰难的选择,而她必须不动声色,不杀H,她要和傅展冲突,这一切也许徒劳无功,但是——
  那时的宇宙,对他们来说一定很神秘吧,李竺想,她想知道,“四千年前,他们也在烦恼一样的问题吗?”

  关键是要有这信念,她想说,但在傅展的眼神下又失了言语,讷讷地说不出来,傅展撑着下巴,望着她不说话,过了一会,他勾勾手指。

  “这里。”
  她一边说话一边暗中观察‘玩伴们’:施密特本人就是刚才那段对话里的反例,整顿晚饭他一直在低头玩手机,这有效地给晚宴里和谐的气氛带来杂音。柳金太太的话也许有几分是说给他听,雷顿表现得则轻松自如,如果不是施密特的表现,他们很难在第一时间识别出这个间谍,他四十多岁,身材高壮,年轻时明显是个肌肉男,现在则有些发福,吨位更加可观,也许担任过保镖?虽然脖子发红,看似粗人,但对这晚宴中纸醉金迷的矜持气氛适应得很好,虽然仍做不到谈笑风生,但也成功地扮演出了个内向的大块头。

  “态度变化很大。”

  “何止绿日,我还知道《绿袖子》呢。”傅展想了一下,“JustinBieber。”
  这就是傅展喜欢艺术的原因吧,不论是什么形式,他总是不甘于平凡,收集不了艺术品,他就转而收集艺术家。李竺想到乔韵,不禁微微一笑。傅展看过来,“笑什么?”

  “不知道,不感兴趣。”李竺毫不犹豫地回答。“对我来说这不重要。”

  “你们在哪呢?”H双手插袋,走过老佛爷百货,他随意买了一根法棍做晚餐,揪下焦脆的头部丢进嘴里,同时深深地怀念着纽约的贝果,他像是唱歌一样地念叨,“你们在哪呢?”
  这么说,唐人街的危险还没完全消失:现在住户们起了警惕,警方也因‘中法关系’不得不委屈地多加小心,搜查内部变得前所未有的难。而他们又有很大可能藏身于此,很难说敌人会不会再策划几起——砍杀事件,就在唐人街,这样名正言顺地让法国警方来挨家挨户地盘查,收紧他们的生存空间。这也是李竺想要离开巴黎,至少是唐人街的原因,至少在这里可能更安全,距离援助也更近。这一次算幸运,傅展也想走,虽然动机截然不同,但结果终究是不谋而合。

  再这样下去会怎么样?傅展没往下说,一场通话,同一时间,就像有三场错综复杂的对话正在进行,你不能说傅展说谎——某程度而言,他说的也是真实,只是并非他自己的真实,而是代李竺和安杰罗倾诉她心底的积郁,也许有些夸张,但大体差不离,就连停顿也恰到好处地拿住了她内心复杂的空白。

  这份自信的确刻在他的脸上,也刻在每个国民心里。李竺有些吃惊,这事实细想之下有些说服力,但又不易让人接受,她以前从没这样想过,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人民生活都在怎么过。
  “有些人从苏丹来到美国,看到这一幕,他们也哭了,他们想要留在美国,再也不回去苏丹。但有一些人,把仇恨深埋在心底,永远牢记着一切,回到了祖国。”劳勃轻声细语地说,“每一天,每一天我都在恨着,这些拨开祖国的皮啜饮石油的外国人,他们就像是苍蝇一样,追着石油来到这里——我想要和他们做对,他们每一个都有……你们中国人也一样。”

  “——头,拦截到一条消息!在第四区,觉得你也许有兴趣——来自大使馆的一个雇员李,住在他楼下的朋友问他,‘好像有两个陌生人进了你的租屋,是你的亲人吗?需要为你报警吗?’,他回答,‘是两个受恐袭连累的朋友,不用为我担心’——”

  巴黎.老佛爷百货旁边的咖啡屋
  布达佩斯有人上车。

  壮汉回过头,但没看到她的身影,这技巧是傅展告诉她的,伤在左边就要往右走,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往伤处回头。

  第三,人不可能边跑边射,这会让子弹的轨迹更加不可控制,但他们全都在跑,越来越近——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李竺的击发变得越来越容易,她仿佛身处于一个黑色幽默的射击场里,周围响满了枪声,但全都是隔壁在练习射击,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要做的就只是对不断变大,而且(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来越聚拢的人群练习枪法。

  “何止绿日,我还知道《绿袖子》呢。”傅展想了一下,“JustinBieber。”

  “我理解,我理解,”乔瓦尼虽然八卦,自己的事业却不差,“被工作追着跑——我太理解你们的心情,有时我也想要私奔,抛下我的公司,我丈夫还有我那个不省心的侄子,去瑞士找个深山,用火山泥或是温泉把自己埋起来——”

  巴黎.世界文化艺术之都、鲜花之都、时尚之都、浪漫之都、肮脏、混乱之都有许多小说的开头都在模仿《双城记》,这是最好的年代,最坏的年代,最好的城市,最坏的城市。但巴黎用不着,巴黎自身就是《双城记》中的一城,无需假托任何传奇,它不是全世界的小巴黎,不是巴黎风情街,它就是巴黎。
  那碎屑还没落入气管,黏在悬雍垂底部,随着呼吸的动作搔动着气管,死亡算什么,血腥味有什么要紧,杀手就在一米之外又何妨,那奇痒才是对理智最有力的挑战,她捂着嘴,视线渐渐模糊,所有意识全集中到一个点,时间感也随之蒸发,门有模糊的响动,哦,红脖子来敲门了。随便吧,WhoCare,他打不开的。这种门都有特制的锁,要用三角钥匙才能打开。傅展也是在门后找到了和执勤登记表一起挂着的钥匙才能开门,钥匙已经被他拿进来了,要开门的话得靠砸的才行……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