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终生黑完结+番外
银河幻想 > 我是你的终生黑完结+番外 > 我是你的终生黑完结+番外
字体:      护眼 关灯

《我是你的终生黑完结+番外》

 娇娘笑道:“其实什么原因都没有关系。你们现在真的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这就已经够了。”。

  “衣儿!我不勉强你做任何事情。在你没有原谅我之前,我不会为难你。”钦涯正人君子地说道。

  “不用?我不只不会关心你,还要让你痛不欲生。”钦涯道。

  荷衣自知,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要留着健康的身体,充沛的体力与精力。只是,她真吃不下狐狸血,就连猪血被烹饪得色味俱全也吃不下。更何况这白水煮出来的血腥狐狸血?她第一次吃那血旺的时候,吐了三天三夜,仿佛把这一生所吃的东西都要吐出来,吐得消瘦,吐得皮肤发黄。若是再吃下这狐狸血,她会死得死快。

  荷衣问道:“何必自欺欺人,钦涯是不会回头的,你不明白吗?你就不能放过他,让他安心一点吗?”

  山间说这些边境人们的生活方式时,荷衣大概知道。曾经她向兰香打听过这些消息。她打断道:“说重点,怎么发生了一连串的怪异事件。”

  阮娇娘前来阻止,“你出的钱太高了。”
  闻言,荷衣笑了:“好诗,可是仁兄忘记我是题的大喜大悲两件大事件,好像仁兄只答到了喜事。”

  突然,他又回到现实当中,一身的怨灵之气。更大的报复力量来源与幻影中的情恨。依玛要索取的,便是这股夹杂着成千上万支怨灵的情恨。当荷衣真正死在钦涯手里时,荷衣的灵魂将会化为世间最凶狠的情仇。依玛取之,据为所有,将会成为无敌的妖女。

  兰香想歪了,荷衣心里明白,笑道:“姐姐以为昨晚我被他欺负?”
  说这话时,荷衣正迈着稳步,优雅地走来,“柯富少要怎么移平这青楼?”

  品饮了香茗,当然要收杯,洁具,复归。荷衣将刚刚喝过的杯重新置入沸腾的水中烫置,洁具后将杯倒放在那一套檀香木茶具上。

  端木林再归来,已经是三个月以后。
  兰香惊讶道:“这么严重?”

  依玛被气至无言,“你……你……你?”

  钦涯一乐:“你敢挑逗爷?”他一把抓住阮小鱼的手,把她拉到怀里坐在他下身上。
  荷衣也有这么想过,但是迟来月事已经是十几日前的事了。所以她不担心自己会有身孕。

  顿时,这喜气洋洋的洞房花烛夜又冷冷清清,就像是皇宫里的冷宫,怎一个冷字了得。

  出了阮娇楼,荷衣与兰香并肩走在这古域国的大理石街道上。这是荷衣生平第一次踏足这古域国的闹市。街道两旁的小商、小贬整齐有序的在自己的铺位叫喊吆喝。各式各样的商品让整条街热闹纷繁。一大清早,就已经有许多人前来逛街采集。可见,古域国的繁荣。
  阮小鱼轻声唤他,“公子?”好几声,钦涯都当作没听见。她的心里揣着一只活泼乱跳的兔子,上上下下加速地跳动。不用多想,君钦涯直接吻上阮小鱼的唇,撬开她的齿。他柔软的舌,沾着甘甜的露液绕上她的。她有些失措,不知男女亲吻之事,生疏、羞涩地不知如何是好。她要的就是这样心跳的感觉,让她轻飘飘地飞在空中,踩着云朵,晕红了脸腮。晕红染在她的脸腮,漂亮得如同一朵盛开的玫瑰,渐渐的,由上而下,染至粉胫,连胸前的一片洁白也渐渐粉红。

  兰香吞吐道:“不……妹妹……他不在这里,他在远方等我。”

  还有更多的情况,他没有说出来。或许他也没有查清楚状况。阮小鱼那日被阮娇娘带走,趁阮娇娘不注意,她打伤了娇娘自己走了。娇娘不曾想过以她的武力,会被阮小鱼偷袭。到底是亲情,没有防备。后来阮小鱼就失踪了。钦涯出动了天网的所有力量都没有找到她。有一股暗流让钦涯窒息。他强烈感应到危机,却无从查起。就连阮娇娘的牡丹门也查不到阮小鱼的行踪。
  君钦涯怒道:“你能不能不谈买卖?”

  奈何风又来戏弄已愈合的痛

  晚香一定会继续支持小施的!给小施加油打气。每天都是忙忙碌碌,追求我想要的,做我该做的,扮演着我的角色。自从看了《声声漫》,每天无论多累,夜深人静的时候,都会躺在床上想这个完美世界中的人物,想着此刻小施正在呕心沥血地书写人物的命运,猜测小说的发展方向。无形中,那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听到小施说后文还很长很是高兴,虽说潜意识里希望主人公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过着桃花源式的生活,但心知无波不起浪,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就失去了文学价值了。

  “衣儿!你想要有人陪你看夕阳,我来陪你。今后天下的任何大事都与我无关,我就只陪你一个人。可是我害了你岳家家破人亡,这是我永远的错,你要锁命,我宁愿把命还给你。”

  “鱼儿姐姐,怎么不把你这情敌就地解决了。这样抱一个活人回去多麻烦,反正你也不想她活着。”风一鬼站在一旁抱怨道。

  郑水清告诫过于子期,不可运功。他已是除了尚存轻功外,没有任何功力的人。一旦强行运功,便会再次内伤。于子期为了要救荷衣,以报着试一试的心态运功,看能否找回一点功力。没想到反伤了身。好在,于子期喷出来的血是鲜红,而不是暗红。那无霸的毒算是解完了,要不早丧命了。
  想想荷衣前世,就是一个特懒的人,从来都不喜欢运动。她前世老公钦涯是个最喜欢运动的人,还有晨起跑步锻炼的习惯。一大早他就想拉着呼呼大睡的荷衣早起运动,却不料荷衣死活不起。按理说,男人应该怕陪老婆逛街转商场。但他们家是荷衣怕陪钦涯出门。不是钦涯?嗦,是荷衣太懒,连走路的力气也不肯出。所以今生就有了这个十八岁只踏出将军府两次大门岳家千金,岳荷衣。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